不可避免的,此种极具个性的表达方式,为作品预设了一定观赏门槛。何况现代舞本就擅长抒情,拙于表意,更难讲故事,甚至没有完整的戏剧构作。这使得部分奔着“东坡”而来的观众缺少代入感,难以“入戏”。“这个舞蹈诗剧,有舞蹈,有诗,但没有剧,抽象到看不见苏东坡,如果将剧名换个历史人物似乎也能成立。”有人直言。对此,《毒舌律师》给出的答案是——common sense。这一英文词语在电影中被翻译成“人之常情”。单纯从技术角度出发,“是”与“非”往往有某种特殊的规范标准。但在“人之常情”中,“是”与“非”无法离开生活本身存在。在林凉水的视角中(或者说在导演的引导下),观者很容易越过具体的证据本身,而相信曾洁儿的清白,并油然而生一种主角是在“替天行道”(电影中写作“天有眼”)的责任感。这是一种对程序本身的反思,但又借助“小心求证”才得以实现的人之常情。“人之常情”或属“常识”,但却并未过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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