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悬疑剧的凶案现场,不是有过打斗痕迹,就是血溅当场,又或者被害人生前遭受过不同程度的伤害或者性侵,某种程度来说,凶手是在宣泄,是在为自己的愤怒或是变态的内心找一个出口。结构主义叙事学家格雷马斯提出“功能型”人物观的概念,他把人物当作是一个叙事功能,把故事中的人物分为一下六种:主体、客体、对立体、辅助体、接受体和输出体。它们之间的关系是:主体需要客体,辅助体有助于主体实现这一愿望,对立体试图加以阻止,输出体是剧本价值体系的保障,它向主体交代任务,尽管这一任务不一定符合主体的愿望,最后,输出体还向接受体转达其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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